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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之声】内蒙古法制报《基层动态》报道包头市两级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9-28 13:00:06 / 浏览次数:

  

【媒体之声】内蒙古法制报《基层动态》报道包头市两级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并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魏某从被告李某某处购买二手轿车一辆,魏某依约支付了购车款,并与李某某核实车辆是否存在事故★◆◆■■◆、泡水、火烧等情形,李某某称均没有。之后魏某到汽修店修理车辆,被告知车辆泡水严重。魏某还通过网络平台出具了车辆检验报告◆◆,显示涉水。随后★★◆◆◆,魏某与李某某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魏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退还车款、赔偿车款三倍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9月27日★◆◆,内蒙古法制报第八版刊登了包头市两级法院联动调解、化解纠纷等工作开展情况。以下为全文◆◆◆■◆★。

  前不久,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与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多方联动◆◆★,通过10多次单独沟通、3次集中调解和现场走访的方式圆满化解了6起侵权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因土地承包权引发的诉讼纠纷,原告王某和被告周某系同村村民兼好友,二人曾议定将周某耕种的部分土地登记在王某名下。现在王某要求周某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登记的土地面积数进行归还并支付租金,周某则表示登记在原告王某名下的案涉土地,多年来一直由自己实际耕种,只是于2019年交由原告王某代为登记,两家就此陷入僵持。

  原标题:《【媒体之声】内蒙古法制报《基层动态》报道包头市两级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前不久,一通来自某村委会的电话打断了包头市达茂联合旗人民法院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庭长苟飞的工作思路。电话中,该村村支书语气焦急的说到:“老王又去乡政府反映情况了★◆■,两家矛盾太大,达不成一致意见◆◆★★◆■,我们无计可施了。■★★■”接到电话后,苟飞立刻放下手头工作驱车赶往村里。

  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走访现场,同时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多份调解方案★◆★★◆,但是因为存在鉴定费用远超维修费用、不鉴定部分损坏原因肉眼无法判断等情况★★★■■■,白云鄂博矿区人大、社区、法院多方联动又进行了三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对于维修费和案件受理费汪勇当场履行◆◆,法院出具调解书,并在到期限后进行跟踪回访,确认双方已顺利履行完毕◆◆★。至此,因一场火灾而引发的6起纠纷圆满解决。

  青山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某退还原告魏某购车款并赔偿车款三倍损失,原告魏某返还被告李某某案涉车辆★◆■。宣判后,被告李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提起上诉。针对李某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开展了判后答疑工作。在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后,李某某表示对判决结果认可◆★■■,希望法官可以组织双方协调处理。基于前期诉讼过程中的调解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因此与原告魏某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协调,原告也自愿免除部分费用与被告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就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庭一次性履行完毕◆◆■★◆■。

  苟飞仔细核查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并到政府了解当年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抓住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走访勘察、与同村村民“背对背”谈话的过程中,逐步确认王某的诉讼请求并不合理。几天后,苟飞邀请村干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村里★◆■★★,向原被告出示证据,陈明利害。通过耐心的说理,原被告双方逐渐消除抵触情绪★■■,苟飞趁热打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原告选择撤诉,被告签署息诉罢访协议。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居民汪勇(化名)使用煤气不慎导致着火■■★◆◆,火灾和灭火用水造成周围6户邻居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受损居民在与汪勇多次协商无果后◆◆■,来到白云鄂博矿区法院寻求解决办法★★。承办法官了解到◆◆■,面对受损居民的诉求,汪勇也很无奈,他表示★◆■◆◆★,确实是因为火灾导致邻居们受损,但邻居们的要求过高,根本就赔偿不起。